我市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降低
2020-01-22 17:35:29 來源:點擊:
為進一步與加大降費力度,切實減輕社會負擔,近日國家發展和改革委、財政部聯合下發了《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》(發改價格規〔2019〕1931號)。文件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,摩托車(包括普通摩托車、輕便摩托車、教練摩托車、使館摩托車、領館摩托車)號牌工牌費收費標準由每副70元調整為35元;往來臺灣通行證(電子)收費標準由每本80調整為60元;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(補辦)收費標準由每本500元調整為200元。